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那么,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工作时间的长短,是否会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呢?一起看看下面的案例吧~
案情回顾
某餐饮管理公司经营的某烧烤店于3月初正式开业并发布了招聘广告。3月8日下午李某进入烧烤店后厨工作交流群。2023年3月11日晚,李某倒垃圾时在店门口不慎摔倒,导致右上臂骨折。随后,李某被送至医院治疗,期间餐饮管理公司垫付部门医疗费用及伙食费用。出院后,李某与餐饮管理公司协商赔偿事宜未果,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以证据不足为由,向李某出具了不予受理通知书。李某遂诉至樊城区法院,请求判决其与餐饮管理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餐饮管理公司辩称,李某与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李某的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提供的餐饮管理公司招聘广告及烧烤店开业广告照片及李某进入烧烤店后厨工作交流微信群的微信记录、就诊记录、李某与餐饮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谈话录音,可以认定李某系餐饮管理公司招聘的后厨工人及其在工作时摔伤的事实。结合微信记录中的入群时间可以认定李某的入职时间是2023年3月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影响其劳动关系的认定。餐饮管理公司与李某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主体资格,李某从事的后厨工作是餐饮管理公司经营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李某与餐饮管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判决:确认李某与餐饮管理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餐饮管理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7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15]12号)第1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组成部分。
法官提醒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不仅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能够帮助用人单位规避法律风险。